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

美福克纳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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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 达罗威夫人(15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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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进门的时候应该拿点什么东西呢?鲜花吗?是的,就是花儿,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擅鉴赏金银首饰。不论怎么想,买些花儿,玫瑰啦、兰花之类都可以,好好庆祝一下嘛。他俩吃午饭的时候谈到彼得·沃尔什,他对她还怀有深深的感情;他心里想着,他们从没有谈到过这种感情,这么多年了。他手里拿着红白夹杂的玫瑰花(一大把,用薄薄的纸包裹着),心里觉得这是个很大的错误。他寻思着,在这么关键的时刻,也太害羞了吧,一面把大概六便士的钱塞到口袋里,抱着一大束花儿回到维斯敏斯特了;不管她对他有多大的意见,他都要把花儿献给她,还要痛痛快快地说:“我爱你。”为什么不直接表白呢?每当想起大战的时候,他都感到这真的是个奇迹:那么多的人本来有很光明的未来,然而却在战争中死去了,埋在一起,现在几乎被人们遗忘了,他自己却好好的,此刻正在穿过伦敦,这真是个奇迹啊!他要回家了,一遍又一遍地对克拉瑞莎说:“我爱你。”然而他又想了想,其实,他不会这么说,因为自己很懒,又很害羞。除非在偶然的时候,克拉瑞莎难以想象的时候,好比一起吃午饭的时候,他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她,窥到他俩的全部生活。他在十字路口停住了,心里反复寻思:这真是个奇迹,他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天真,没有染上恶习,他曾经参加行军和射击,并且有一种韧劲,而且曾经坚定地维护被压迫者的利益,在下议院中发过言;他的天性一点儿也没有泯灭,却变得沉默寡言,非常死板。他常常想:他竟然和克拉瑞莎结了婚,这真是个奇迹啊!一个大大的奇迹,他的生活本来就是奇迹;他在沉思中犹豫着,思索着,实在不想过马路了。然而,他看到几个五岁左右的孩子没有家长带领,径自乱穿马路的时候,心里很生气。警察到底是干什么的啊?他本应该立即挥手禁止车辆通行。对于伦敦的警察,他没有一点儿好感。实际上,他正在搜集他们恶劣行迹的证据,比如说不可以让小贩推着手推车在街上行走,禁止妓女拉客;可是啊,她们并没有什么错,年轻的嫖客们也毫不奇怪,这些都是我们这个可恶的社会制度造成的。他思考着这些,真的,他在思考,头发已经花白,身上一股韧劲,但是穿得很整洁;此刻,他正穿过公园,要去告诉妻子,他怎样深爱着她。

当他走进房间的时候,他要一再地、反复地说着这句话。因为他想着,如果他不表达自己的感情,那就太可怜了。他穿过格林公园,一路上,内心思索着,看到树林中有许多穷人,相互搀扶着来逛公园;孩子们跷着小腿儿,喝着牛奶,把纸袋扔了满满一地;实际上,如果人们不同意,那些穿制服的人们中间只要有一个人去收拾,就会弄干净;他以为,夏天的时候,每个公园、每个广场都应该对儿童们开放(此刻,光线把公园的草坪照得明暗相间,烘托出维斯敏斯特区穷人们的母亲,还有地上的婴儿,好像底下有盏黄色的灯在缓缓移动)。瞬间,他又看到了一个女人,她真像个流亡的人,仰面躺在那里(就像她一下子摆脱了所有的束缚,扑倒在大地上,好奇地观察着一切,大胆地思考着,探讨着事情的原因;她咧开嘴,放肆而大胆)。他真的没有办法,对她那样的女人,究竟该怎么办呢?他也只会捧着一束鲜花,就好像拿着一把刀,向那个女子靠近,直勾勾地从她面前走过,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,还是燃起了红红的火花。她嘲笑他,他只是愉快地微笑着算是应答,同时还考虑着怎样处理妓女的问题;当然了,他们是绝不会交谈的。总之,他要告诉克拉瑞莎,他爱她,他爱她,一次又一次。以前的时候,他曾经嫉妒过彼得·沃尔什,嫉妒过他和克拉瑞莎。然而,她常常和他说,她没有嫁给彼得·沃尔什是做对了;他深刻了解克拉瑞莎的性格。所以,她这么说的是心里话,她需要有人依靠。当然了,这并不是说她脆弱,而是她需要有人能靠得住。

关于白金汉宫(它就像一位歌剧演员,那么老了,还风韵犹存,穿一身白色礼服,对着观众),他心想,不得不说,它的确有种庄严的气氛。他没有鄙视它,在千万人的心中,这宫殿仅仅是一个象征,虽然它看上去很可笑,此刻它旁边围着一圈人来看陛下乘车出游;他心想,一个孩子用一盒砖形玩具,就能搭得像模像样;他自己看着维多利亚女王纪念碑(他还记得她戴着玳瑁边框眼镜,乘车经过肯辛顿时的情景);那座白色的雕像,像波纹一样的白石雕显示出慈母的体态;他很乐意被霍沙传说中英国古代的首领,曾率领第一批撒克逊部族定居英格兰的后裔统治,他喜欢历史的延续,以及往昔传承得以延续的感觉。他生活其中的是一个伟大的时代!说真的,他自己的生活本身也就是奇迹。这不需要有任何错觉,千真万确,看,他那么年富力强,风华正茂,现在正在回维斯敏斯特,到家后要对克拉瑞莎说他爱她。他自己觉得,这就是幸福。

这就是幸福,他说。一面走进教堂。大本钟响了,非常和缓,首先是预报的音乐,然后再报时,非常精准。午餐把整个下午都浪费了。他想着,走近了家门。

大本钟的声音回荡在克拉瑞莎的客厅,她坐在那里,心中正恼。在写字台旁,她烦恼而愤懑。是的,她没有邀请艾莉·亨德森赴宴,她是故意的。然而马香夫人却写信说:“她已经告诉艾莉·亨德森她会问克拉瑞莎——艾莉是真的想参加啊!”

但是,我为什么要请伦敦所有蠢女人来参加宴会呢?为什么马香夫人要来干涉呢?而且,这段时间伊丽莎白总是和多丽丝·吉尔曼躲在房间里。再没有事情比这更令她难受了。还要和那女人在同一时间祷告。如潮水般的钟声余韵袅袅,又再次聚拢。有什么东西在挠门,摸索,令人心烦。谁会这时来呢?三点,天哪!已经三点!大本钟干脆而庄严地敲了三下,有股震慑力。除了钟声,她什么也听不到,但房把手转动起来,走进一个人,竟然是理查德!真让人惊讶,理查德走进来了,拿出一束鲜花。以前仅有过一次,在君士坦丁堡,她曾让他失望;这次,布鲁顿夫人的午宴听说很不错,却没叫她。然而,此刻,他却给她献花——玫瑰,红的白的玫瑰(然而,他竟然鼓不起勇气说他爱她,至少不能重复地说)。

真可爱呀,她接过花儿说。她了解他,甚至他不用说话,毕竟她是他的克拉瑞莎啊。她将鲜花插到壁炉架上的花瓶中。花真美!她说。午餐很不错?她问。布鲁顿夫人问候她了吗?彼得·沃尔什回国了。马香夫人写信来了。要邀请艾莉·亨德森吗?那个叫做吉尔曼的女人躲在楼上呢。

“我们坐下来聊聊吧。”理查德说:

看起来客厅里空荡得很。所有的椅子都靠着墙壁。他们在做什么呢?哦,原来准备晚会,不,他没有忘记晚会。彼得·沃尔什回来了,嗯,没错,已经见到他了。他正准备离婚,因为在国外又爱上某个女人了。他样子一点儿也没变。她坐在那儿缝补裙子……

“想念布尔顿啊。”她说。

“休也参加午宴了。”理查德说。她也遇到他了。哎,他越来越让人讨厌了;他要给伊芙琳买项链,比以前胖,蠢驴。

“他突然对我说:‘我原可能娶你。’”她说着,想起彼得坐在那里,系着蝴蝶结,玩弄着小刀,打开又合上,“他总是这样神经兮兮的,你知道。”

午餐会上还说起他呢,理查德说(可是,他一直讲不出他爱她这句话。只是紧握着她的手,想:这就是幸福)。他们还在替布鲁顿夫人写了封信给《泰晤士报》。这是休唯一擅长的事。

“我们那位亲爱的吉尔曼小姐呢?”他问。克拉瑞莎觉得玫瑰花好可爱,开始还紧簇拥在一起,现在却尽情地绽放了。

“一吃过饭吉尔曼小姐就到了,”她回答道,“伊丽莎白一见到她就脸红。她们俩关在房间里,大概是祈祷。”

天啊!他不喜欢那样;但解决这些事只能顺其自然。

“那女孩还穿了雨衣带着伞呢。”克拉瑞莎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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